应用英语(法律)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17版)

作者:发布时间:2017-10-20浏览次数:

(专业代码:660102)

一、专业简介

山东政法学院应用英语(法律)专业创建于2000年,是山东政法学院的传统特色专业。本专业自设立以来依托山东政法学院法学和商学等优势专业,遵循“特色办学,错位竞争”的办学理念,培养了大批既熟悉法律,又能熟练应用英语的专业技能型人才。

课程特色和优势:本专业在保证英语专业课程主体结构的前提下通过开设法学基础课程与法学相结合;开设法律英语衔接课程使英语和法学两个学科得以有效结合,从而能够在培养学生语言基本功的同时培养其使用英语处理法律事务的基本能力。

教学团队:本专业注重加强教学团队建设,现有专职教师56人,其中86%教师拥有硕士以上学位,获得高级职称的13人、中级职称33人,并聘有4名客座教授及3位外籍教师,构成了一支团结敬业、具有创新精神和发展潜力的优秀教学团队,教学成绩斐然。该教学团队中多人获得法学硕士学位,为跨学科课程的教学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为复合型应用人才的培养奠定了基础。

专业建设成就:英语专业四级考试一次性平均通过率85%,高出全国通过率29.7个百分点。另外,本专业学生在“外研社杯”全国大学生演讲比赛、“希望之星”英语风采大赛、“21世纪杯”大学生英语演讲大赛、山东省科技英语大赛等国家级、省级比赛中多次获奖。

本专业培养的毕业生因既掌握英语又兼修法学、国际商务基础理论知识与实践操作技能,在就业市场上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受到用人单位的欢迎。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英语语言基础和宽厚的人文素养,能基本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并能熟练地运用英语在政府机关、外事、公检法司部门、海关边检、民航、旅游企业、涉外律师事务所等部门从事法律翻译、涉外法务和商务工作的专业技能型人才。

三、培养要求

学校毕业生应具备以下知识、能力和素质: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服务国家和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具有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良好品质;

2、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专业技能;具有扎实的英语语言基础,掌握英语听、说、读、写、译技能,有较强的口译和笔译能力、写作能力和会话能力。具有一定的法学素养,掌握涉外法律事务主要涉及的部门法基础知识。掌握法律英语的语言特点和专业词汇,毕业时应掌握法律英语专业词汇不少于3000词。

3.具有较好的汉语表达能力、交际能力和较强的跨文化交际能力,熟悉英美国家法律文化。

4.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了解国际贸易基础知识和一定的WTO法律法规知识,具有计算机应用能力。

5、具有较强的自主学习意识和能力,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6、具有良好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

7、身体素质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锻炼合格标准,具备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

8、具有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能够胜任从事本专业范围内各项工作的要求。

四、学制、学时与学分

学制:基本学制 3 年,按照学分制管理,最长修业年限 5 年。

总学时:1640学时。

总学分:112.5学分,其中,必修课 77.5学分(通识必修课16学分,专业必修课36.5学分,实践必修课25 学分),选修课 32学分(通识选修课8学分,专业选修课16学分,实践实训选修课 8学分),素质拓展3学分。

五、毕业与学位授予

按照规定要求完成学业并符合毕业条件者,方能毕业。

六、专业主干课程

1、英语精读 8学分

本课程为应用英语(法律)专业专科基础阶段必修课程,对培养和提高学生听、说、读、写、译等综合运用英语能力起着重要作用。本课程的教学任务为在传授系统的英语语言知识的同时训练学生听、说、读、写、译等基本语言技能,培养学生运用英语进行交际的能力以及运用英语进行逻辑思维能力。

2、法律英语阅读 4学分

本课程为应用英语(法律)专业基础必修课程,旨在培养学生的英语阅读能力和提高学生的阅读速度;本课程通过阅读训练帮助学生扩大词汇量,增强语感,不断积累各种语言知识,加深英语语言文化的沉淀,以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

3、英语口语 8学分

本课程为应用英语(法律)专业一、二年级必修课程。本课程的教学目的是通过大量的口语练习和实践,逐步培养和提高学生用英语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同时帮助学生了解主要英语国家的文化背景和生活习俗。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能初步掌握英语听、说基本技能,从而能用英语进行生活接待和一般业务口头操作和实践。

4、基础英语听力 4学分

本课程为应用英语(法律)专业一、二年级专业基础课程,是加强英语听说、交际能力必需的基础课程。本课程在外语实验实训中心进行,运用讲练结合、讨论、任务型教学等多种教学方法进行教学,通过对学生进行英语听力技能的训练,提高学生的听力理解水平和对语言运用的分析理解能力。

5、法律英语精读 6学分

本课程为应用英语(法律)专业学生三年级学生专业必修课程,旨在培养学生的法律与法律英语实战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能够掌握重要的法律术语(侧重英美法系下的法律术语)和法律英语的特定表达法,读懂一般难度的法律原著,进行法律翻译和案例分析,达到法律英语证书(LEC)考试要求的法律英语水平。少数优秀学生达到剑桥法律英语证书考试要求的法律英语水平,具备在国际环境中运用专业英语从事与法律相关的工作的能力。

6、英语写作 3学分

本课程为应用英语(法律)专业二年级专业必修课程。本课程教学目的是使学生能熟练掌握英语写作知识及技能,要求能写一般记叙文、描写文、说明文、议论文、读书报告、课程论文,掌握撰写毕业论文的基本技能;学会写不同类型的应用文;语言表达通顺、准确、得体;快速写作每小时约300词。

7、英语翻译 3学分

本课程为应用英语(法律)专业高年级专业必修课程。本课程的教学目的是使学生在理解翻译理论的基础上灵活掌握翻译方法,提高翻译技能。通过使学生树立科学的翻译观,培养学生翻译一般文体的能力,进一步加深对英语的理解。

8、法学概论 2学分

法学概论课程属于法学基础知识课程,为应用英语(法律)专业二年级学生开设,旨在为学生学习部门法打下坚实的基础。法学概论课程具有以下特点:内容覆盖面大,涉及大多数法律部门;知识点多,具有学科与技术的统一性;内容更新快、渗透性较强;实践性强、现实意义重大,应用范围广。

9、民法学原理与实务 3学分

本课程为应用英语(法律)专业学生专业衔接必修课程。民法作为市民社会的法,是私法、权利法,在理论上可以说是“万法之母”。学好民法是深入学习其他部门法的基础,其他部门法的问题的解决往往以所涉民法问题的解决作为前置。因此具有重要的启蒙意义,在完善市场经济,促进民主政治,保护人权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10、合同法 2学分

本课程为应用英语(法律)专业学生专业衔接必修课程。本课程以我国现行《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为基础,结合国际通行立法及惯例,广泛吸收国内外合同法最新研究成果,系统介绍了合同法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在课程设置上,力求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基础与前沿相结合,以及国内与国外相结合。

七、教学进程表

通识选修课见山东政法学院通识选修课程设置情况一览表,其他课程见下表。(参考附件)